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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全力推进光伏治沙、二者应同步推进,鼓励柔性支架
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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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发布《关于有序推进光伏治沙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光伏治沙给出有关要求。

文件指出,开展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对于推进生态治理和实现双碳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省级能源和林草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区光伏治沙实施方案,并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充分衔接,明确光伏治沙项目建设的空间布局、治沙方式和生态要求。要优先利用未经治理的沙化土地,综合当地气象、水资源、地质、地形、地貌和植被特征等因素,合理确定场址范围和建设规模。

光伏治沙项目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当地防风固沙和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运行的需要,鼓励推广扦插式钢架桩基或螺纹钢制桩基,以及大跨度柔性光伏支架。按照“以水定绿”的原则,在光伏电站场区范围内及其周边需要治理的区域,科学制定防沙治沙方案或草原修复方案。

具体到用地方面,光伏方阵用地原则上不改变地表形态,但对于无植被覆盖和无土壤结皮的区域,确需平场的,要开展生态影响和修复方案评估。场区内应避免大规模地面硬化,除必要的运维道路、基础、配套储能设施、电力汇集设施、运维控制和生活设施外,其余地面应尽量保持原有状态。

此外,光伏治沙项目要与防沙治沙措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防沙治沙或草原修复项目开工时间应不晚于光伏电站项目开工时间,光伏电站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生态修复项目建设。

地方林草部门结合本地区沙化土地治理的特点,建立光伏治沙效果评价体系,指导光伏治沙企业科学开展防沙治沙。省级能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将光伏治沙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对光伏治沙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